可口可乐中国公司辩称,大陆相关规定允许在饮料中添加“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且在台检测出的含量符合规定。
继麦当劳的麦乐鸡、雀巢婴儿米粉、蒙牛牛奶被指产品质量标准“内外有别”后,可口可乐也被推上了同一“审判台”。由上海可口可乐饮料公司生产的零度可口可乐原液被“不小心误送”到台湾,台湾卫生主管部门日前在其中检出岛内被禁用的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对此,可口可乐中国公司辩称,大陆相关规定允许在饮料中添加“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且在台检测出的含量符合规定。
而这次“不小心误送”事件意外地暴露了可口可乐公司在不同市场运用了不同标准的事实。也有专家认为,国际品牌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采取不同标准是很常见的“国际惯例”,关键在于产品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及权益。
难以取证的赔付
“双重标准”正源自于中国部分行业标准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地区,
导致企业擅自降低质量标准,使同一品牌产品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销售形成不同档次。
由于标准的缺失与落后,导致很多跨国公司的应对态度同样“中外有别”。最显见的是在商品售后环节,有些国际大公司在全球召回有缺陷商品时,中国市场的消费者却无法得到同等赔偿,理由是中国没有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如“强生22次召回都与中国市场无关”、“丰田车在中美执行两个召回标准”等。
国内消费者在面对跨国大公司维权时有三大难题。“第一,国外首先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果消费者无法举证,那么就应有公司倒置举证,证明其生产环节、工艺流程等不存在问题,但国内并无此规定,只能由消费者自己举证;第二,事实上国内检测机构基本没有针对消费者个人的检测证明,都是针对企业,尤其在食品行业,很多食品检测中心最大利益方来自企业,成为商家的保护伞,消费者根本没有办法拿到相应的检测证明;第三,国内规定是开封产品无法检测,但事实上消费者不可能在开封之前发现问题,这些都成为消费者权益难以保护的死结,也都相应成为很多跨国公司对国内消费者赔偿执行内外标准的根源。”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委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认为。
双重标准的漏洞
在食品行业,近一两年内外双重标准事件屡有发生,遍及乳业、饮料、快餐等多个行业,而我国标准屡屡被专家和消费者质疑“滞后”与“混乱”,导致形成标准“洼地”,部分跨国企业常以“标准”为由逃避问题与责任。
事实上,“双重标准”正源自于中国部分行业标准低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地区,导致企业擅自降低质量标准,使同一品牌产品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销售形成不同档次。
“这些双重标准的背后,是企业过于重视快速扩张、规模、利润等,而忽略了履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如社区、消费者等的社会责任。跨国公司应该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在不同市场运用不同标准某种程度上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这与人们印象中跨国公司具有更优秀的企业文化与商业伦理等不相符,伤害了消费者长期建立起来的对外资品牌的信任情感。”一名业内人士表示。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名人士认为,一些洋品牌在本土规规矩矩,但到了中国之后,就频频出现问题,一方面是缘于国内标准偏低,过于宽松;另一方面也是“潜规则”使然,在一些跨国公司,某些产品会根据国家或地区的不同有价格及生产标准的上下限,为了占领市场,会以更廉价的成本上限配合产品的合格下限,由此以不同标准生产不同品质的产品,而获取利润的最大化。
营销专家李志起认为:“跨国公司应该秉承自己一贯的品质标准,坚守自己的品质承诺,而不应该因地制宜,放松甚至放弃自己对品质的要求,与其大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角色并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