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摘自全国《十二五规划纲要》)
湖北指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1.2%,森林蓄积量提高到3.3亿立方米。(摘自湖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
翻开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必须完成任务的12个约束性指标中,6个与环境息息相关。
其中,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是国家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期间降低16%,这既是中国政府向世界的郑重承诺,也是千湖之省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绿色崛起”的必由之路。
为完成节能目标,据测算,“十二五”时期需要实现3300万吨左右标准煤的节能量。未来五年,我省将通过结构调整实现1200万吨左右标准煤的节能能力,通过技术进步实现1600万吨左右标准煤的节能能力;通过强化节能管理实现500万吨左右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同时,还荆楚百姓蓝天碧水。我省将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增强生态平衡。同时,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非石化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达1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既是湖北作为一次性能源匮乏大省的现实选择,也显示未来我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率,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坚定信心。